环保部发公告:豁免农业机械国二产品到2016年12月1日
今日,环保部官网发布了2016年环保部第5号公告,宣布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三、四阶段)》(以下简称《非道路标准》)将分步实施。
所有制造、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,将从2016年12月1日起,不得装用不符合“国三”标准的柴油机。
公告称,《非道路标准》将分三步实施:
自2015年10月1日起,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,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;
自2016年4月1日起,所有制造、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《非道路标准》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(农用机械除外);
自2016年12月1日起,所有制造、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《非道路标准》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。
以下为公告全文:
版权声明: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知谷网立场。
本文为分享行业信息所用,如需转载,请联系原作者。
2人跟贴 27人参与 手机跟贴 注册
发表评论